法院应怎样审理婚姻无效案件?_婚姻家庭_湛江离婚律师尹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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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离婚律师|湛江婚姻家庭律师|湛江离婚纠纷律师  湛江一线律师尹庆军,男,电话:13692319787(绑定微信-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司法部注册律师,执业机构:广东大雅律师事务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106室,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408201110180525;毕业院校: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历: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位:法学学士。 执业区域:湛江市地县区(含雷州、霞山、吴川、遂溪、廉江、坡头、赤坎、徐闻)及广东省粤西地区。    全国与广东以及湛江律师协会会员,大学毕业后于2008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助理律师脚踏实地坚守办案一线一步一个脚印地历练到可以独当一面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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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怎样审理婚姻无效案件?
添加时间:2021/5/1 11:14:30     浏览次数:304

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表现在:(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经消失,例如未到婚龄就登记结婚的男女此时已过法定婚龄,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请。(2)原告不能申请撤诉。(3)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适用调解,而且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法院对无效婚姻导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处理,与可撤销婚姻的处理完全相同。

当法院在审理由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为了保障合法婚姻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准许其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参加到诉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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